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”(国办发[2012]53号)和自治区党委、人民政府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的实施意见(新党发〔2007〕18号)及2012年《全国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》精神。按照党的十八大对教育提出的总体要求,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,扎实推进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、促进学生积极参加平时体育锻炼,上好体育课,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和方法,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,增强学生体质健康。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》精神,做好我市2013年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(以下简称体育中考)工作。结合克拉玛依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
体育中考是初三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、升学的主要依据之一。我市2013年体育中考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,市教育局教研所、普教科、纪检、安全科配合组织实施,确保体育中考测试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体育中考测试结果真实、有效。
1、成立领导小组。
组长:彭建伟
副组长:朱素玲
成员:魏晓铁、余文彬、李锦强、朱晓旭、贺彩雯、姜燕、马强民、李林德、赵远新、刘祥荣、齐志勇
2、 领导小组职责:
(1)、组织召开有关会议,研究确定考试办法,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。
(2)、检查、督促体育中考监考队伍的组建和监考人员的培训。
(3)、审批免考及缓考学生资格。
(4)、检查、落实各考区考场准备情况。
(5)、对各考场考试情况进行督查。
(6)、协调测试期间的各种关系。
(7)、对在体育中考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。
二、考试对象
2013年所有升学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。
三、报名时间
2013年体育中考报名时间于2013年4月26日截止。
四、考试时间
2013年体育中考时间为5月6日至 5月24日。详细日程另发通知。
五、考试办法
1、考试项目(五项):考试采取“必三选二”即三项必考项目,二项自选项目形式进行。
(1)、自治区规定必考项目(三项):
① 1000米(男)、800米(女);② 掷实心球(2kg);③ 立定跳远。
(2)、我市学生自选项目(二项):
① 从50米、一分钟跳绳中选一项; ② 从篮球运球、排球垫球中选一项。
2、考试安排:
体育考试每天分上、下午两个单元进行,每个考生的五项考试力争在同一单元完成;若因天气或其他原因中断考试,不能在同一单元内考完五项时,已考的项目成绩有效,未考项目经考点主考同意后另行安排考试时间。考生每一项目考试开始后,未经考务人员认可不得自行中断考试,否则作自行弃考处理。
3、计分方法:
(1)、2013年我市体育中考成绩(总分)取五项考试成绩之和。五项考试满分分别为: 1000米(男)、800米(女)跑步满分20分;掷实心球满分20分;一分钟跳绳满分20分;自选项目每项满分均为20分。
(2)、体育考试总成绩为100分,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。等级设置为A、B、C、D四级(A为85分-100分;B为70分-84
分;C为55分-69分;D为54分以下)。
4、监考办法:市教育局抽调素质高、责任心强的体育教师担任测试裁判员,裁判员临时抽签分组及临时公布要去的测试场地和岗位,市教育局纪检组参与督促检查,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与市教育局签订责任承诺书。
5、病残学生免考、缓考的规定:
(1)、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(有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和市级以上医院证明),或因身体健康问题(如有严重心脏病等),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考生,可申请免考体育,经审核批准后其成绩按30分计。
(2)、身体发育异常(如侏儒症、巨人症等),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、明显残疾、畸形(如严重脊柱弯曲、鸡胸、明显0型和X型腿等达II度)的考生,凭本人申请(学校审核盖章同意)和市级以上医院证明,经审核同意后,可免考体育,其成绩按30分计。
(3)、临时有伤病(含女生经期)的考生(具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),可申请缓考,由本人申请,学校审核,主考批准。缓考时间安排在整个测试结束后一周内集中一次性补考(时间另定),届时仍不能考试的学生可按免试办法予以处理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,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,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,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。无故缺考者不予补考。
(4)、凡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于4月26日前填写《克拉玛依
市2013年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免考申请表》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,市教育局审核后,免考体育的考生名单将在克拉玛依教育网(www.klmyedu.cn)公示7天,公示时间为体育考试结束前。
六、组织工作及要求
1、考点和考场的设定及要求。由于目前各校体育设施都已经比较完备,所以中考体育测试考点就设在各学校,由教育局组建考试评测小组前往各校进行施考。考场设施及条件必须符合各项考试要求。
2、考场的规定及要求。
(1)、考场所在学校要有领导负责落实考场的各项准备工作,特别要注意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(2)、各考场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要的场地、器材等。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,张贴有关考场规定和考生须知。
(3)、考场内要设医务点和茶水供应点。
(4)、考场实行全封闭,除参考学生、主考、纪检、监考人员和医务人员外,未经主考同意,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。
3、对参加考试学校的要求
(1)、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体育中考的宣传工作。
(2)、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。体检有异常的考生,按考试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处理。
(3)、做好“体育考试成绩卡”的填写、登记、盖章等工作。
考生的姓名、考号要同报送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上的信息一致。
(4)、协助病残学生办好免试、缓考等有关手续。
(5)、按照排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准时参加体育考试。各校必须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。
(6)、参加考试时,各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,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。要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,派出领导和教师依时组织学生赴考。要特别重视往、返途中的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(7)、学校要服从安排,尊重监考人员,如有问题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。
(8)、各学校按照考号从小到大的顺序,每15人一组,男、女分开准确填写考试分组表(使用EXCEL制作),自选项目按选测项目分开造表,于4月28日前交至教育局普教科。
4、对考生的要求
(1)、做好考前准备,学习考试有关规定及规则。
(2)、凡病残学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好免试、缓考手续。
(3)、考生要实事求是,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,也不能虚报疾病。有既往病史的考生建议根据自身条件到医院体检(包括做心电图、脑电图等),预防因身体健康原因而发生考试意外。建议考生办理考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(4)、考试前,要校对自己的中考号。考试时,自备考试服
装、运动鞋,整队进场由监考人员分组检录。
(5)、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,凭“中考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”进场考试;考前要做好充分地准备活动,考后做好放松活动。考生要注意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(6)、考试完毕必须注意听清监考员读报的成绩,如听不清或对成绩有怀疑应及时向监考组长反映。
(7)、遵守纪律,听从指挥,在考场内不得打闹、嬉戏。
(8)、考试完毕必须退出考场,不得在考场内逗留,不得纠缠监考人员。
(9)、讲文明礼貌,尊重监考人员,服从裁判。
(10)、如发现监考人员有违纪行为要及时书面向主考或纪检人员反映。
5、对监考裁判员要求
(1)、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考试规则,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,对考生一视同仁,做到统一尺度,统一标准。
(2)、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,做到严肃、认真、公正、准确。
(3)、服从领导,团结协作,遵守纪律,文明礼貌,佩证上岗。
(4)、考试前小组负责人要向考生宣布有关事项和要求。监考人员对考生要态度和蔼,热情服务。
(5)、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(检录员提前30分钟),工作期间不准擅离职守,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,经考点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。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严禁开启,不准私自与外界联系,不允许离岗串场。
(6)、检录组在开考前30分钟与参加考试的学校联系,收齐该校全部考生成绩登记表。检录员对缺考、缓考生进行登记,并做好分组、分项等工作。检录长召集考生在指定地点集合,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。
(7)、监考人员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,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(8)、每测完考试项目后,由监考员当场宣布成绩。
(9)、登记考生成绩出现错误时,监考人员应会同主考和考生本人用红色笔进行更正,并分别签名。
(10)、考试完毕后,成绩录入组应对考生成绩登记表进行检查,无误后,再进行成绩录入。录入完毕后将考生成绩登记表装袋密封交考场考务组保管。
七、纪律要求
1、体育考试中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,如有发现违纪行为,追究责任,由市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处理。
2、考试中,对不尽责的监考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或撤换。严重者交市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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